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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盾警界公示失效作废证件号码的声明 |
时间:2013-12-27 18:00:4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238 |
关于对外公示已经失效作废的国盾警界证件的声明
(2013年12月27日再次声明)
各直属单位、所属单位、各关联单位及人员:
为强化国盾警界集团所属人员所持证件的管理,为防止和避免个别人员持失效作废的证件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现将部分作废及失效的证件号码公示如下:
一、国盾警界集团已经失效、作废的证件的号码如下:
003508 003560 003568 003569 003571 003572 003577 003578 003579 003580 003581 003585 003587 003588 003590 003595 003596 003605 003609 003610 003618 005006 005008
二、原持国盾警界集团工作证件但现在已不是国盾警界系统的人员名单:
1、 被国盾警界劝离及辞退的人员:陈海鸥、黄桂荣、林国强、雷大冰、雷大平、雷大乐、高紫良、
张志明、王金林、胡永贵。
2、 因各种原因而自行离职的人员:张启杰、李开兴、陈小娟、田树琴。
三、国盾警界集团决定2013年所发的车证已经全部作废:
经国盾警界集团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彻底废止国盾警界集团2013年原发铜质车证,在进入2014年后,国盾警界集团在重新核发新的铜质车证时,将采取“一证配一函”(指《车证备案函》)的形式发放。车证及《车证备案函》的原件,相关人员均可通过国盾警界集团官网的“核查中心”中的“车证查询”及“文件文函”查询来核验真伪。凡国盾警界集团官网查询不到的车证或车证无《车证备案函》的,一律为伪造假冒,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与国盾警界集团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持失效证件对外开展业务需担当的法责:
以上公示的证件全部失效作废。凡今后再有持以上公示作废证件对外开展业务的,国盾警界集团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国盾警界集团还将仍持失效作废证件对外开展业务的人一律按假冒人员论处,其发生的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也一概由持证人自行承担,如给国盾警界集团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国盾警界集团将保留今后追究其赔偿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特此声明
国盾警界集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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